根據德國《對外經濟法》規定,外國投資者在德國投資享受與本國企業一致的國民待遇,這些投資促進措施中相當一部分直接以企業的投資活動為資助對象,通常只適用于部分地區,并由州政府負責具體實施。
歐盟和德國的投資促進措施主要是資助向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投資,以縮小地區差距,達到經濟整體發展的目的。所以,歐盟和德國的優惠政策明顯向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。德國的投資促進措施主要表現為減少企業的資本支出和經營成本,具體如下:
(一)投資現金補貼
無論是德國本國投資者還是外國投資者,都可獲得現金補貼,F金補貼分為投資補助和投資補貼。
投資補助由德國“共同任務”項目進行發放和管理,目的是改善地區經濟結構,提高區域經濟實力。要獲得投資補助必須滿足兩個條件:一是投資項目創造長期就業崗位,即工作崗位必須保持至少五年;二是要有銀行證明項目融資已到位,且私人資本至少占投資總額的25%。補貼水平取決于投資地和企業規模。
(二)勞動補貼
德國根據企業需求制定了滿足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勞動力補貼措施,包括招聘支持、聘前培訓、薪酬補貼、在職培訓補貼。一般項目由聯邦勞動局和各州共同實施。
——招聘支持。德國有800多家地方就業中介機構,幫助企業招聘滿足不同崗位需求的人才。招聘支持形式多樣,包括面試、評估等,服務均免費。
——聘前培訓。當地就業中介機構可與投資者共同組織待聘人員的崗位資格培訓。投資者也可通過外部專業機構來組織培訓,產生的成本最多可獲得100%資助。
——薪酬補貼。企業如雇傭德國長期失業者或25歲以下待業人員,可獲得為期一年的薪酬補貼,補貼比例最高可占該員工薪酬及福利總額的50%;如雇傭殘疾人或老年人,補貼比例最高可達70%。
——在職培訓補貼。在德企業對員工進行在職培訓可獲得最高占培訓成本50%的補貼。
(三)優惠貸款
分為ERP項目貸款、KFW企業家貸款、地方優惠性貸款。
ERP(歐洲復興計劃)為中小企業地區項目提供長期優惠固定利率貸款,最多可覆蓋85%的投資成本,最大貸款金額300萬歐元,從貸款中得到的優惠會降低最大投資補助水平,企業通過開戶行向KFW促進銀行提出貸款申請。
KFW(德國復興銀行)提供企業家貸款,該貸款利率低于市場利率且10年不變,最多享受3年免還款期,最多可覆蓋100%的符合資助范圍的投資成本,最大貸款金額1000萬歐元,不會減少投資補助水平,貸款對象為營業額小于5億歐元的公式,企業通過開戶行向KEW中小企業銀行提出貸款申請。
此外,各州發展銀行還有一些優惠貸款項目供投資者選擇。
(四)信用擔保
具體操作上分為聯邦與州共同擔保項目、州級擔保項目。其中,聯邦與州共同擔保項目可為企業向商業銀行項目融資提供最高80%的擔保,擔保金額最低1000萬歐元,擔保均通過企業開戶向普華永道復審公司提供申請。州級擔保項目可為企業向商業銀行項目融資提供50%~80%的擔保,提供擔保機構和金額為:州擔保銀行提供最多100萬歐元;州發展銀行提供最多250萬歐元;州財政部最高提供1000萬歐元;上述擔保應通過企業開戶行向擔保機構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