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蘭給予外國投資者國民待遇,對外資并無特殊優惠。近年來,荷蘭政府及歐盟為了鼓勵創業、促進企業創新、發展節能環保產業,出臺了多項鼓勵措施,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也可享受,企業可結合自身情況向相關部門進行申請。
(1)對中小企業及創業的鼓勵政策
對2200-30萬歐元的小型投資給予最高28%的稅收減免;中小企業信貸擔保計劃,可對雇傭員工數量不超過250名的在荷企業提供貸款擔保(最大貸款額為26.6萬歐元,政府最多可擔保其中67.5%);對初創企業有一定的稅收減免等。
(2)鼓勵企業出口的金融支持
一是Prepare2star計劃,為新的中小出口企業提供支持,荷經濟部將支付50%的相關活動成本(包括市場調研等),最多11500歐元;同時該計劃也對出口企業的雇員提供補助。
二是2xplore計劃,用于項目可行性研究資助,需至少兩家荷蘭中小企業聯合申請,有利于促進對非發達國家出口并提升雙邊經濟合作,荷經濟部將支付50%的項目成本,最多12.5萬歐元。
三是PSI和PSI+計劃,即私營部門投資計劃,由荷外交部對企業在新興市場國家的創新型項目投資進行支持。需由荷蘭公司(或外國公司)與發展中國家企業合作進行,項目需在經濟上可以維持且對當地經濟有積極影響。符合條件的項目由荷外交部支付50%的投資成本,最多75萬歐元(PSI+計劃中為60%,最多90萬歐元)。
四是EKV計劃,即出口信貸保險。荷財政部對普通的商業出口提供最高保額95%的保險,但對一些特殊國別(具有國有化、戰爭和違約的高風險)不予保障,荷經濟部針對向特殊國別的出口另外設立了專門保險計劃。
(3)節能環保方面的支持政策
一是EIA計劃,由荷經濟部負責,對節能項目投資稅收減免最高達44%。
二是MIA計劃,由荷基礎設施和環境部負責,對環境友好型投資給予40%、30%或15%的稅收減免。
三是VAMIL計劃,由荷基礎設施和環境部負責,對有利于環保的特殊創新項目給予加速折舊(Random Depreciationg)以享受稅收減免。EIA計劃和MIA計劃不能兼容,但可分別和VAMIL計劃同時申請,通過審批后將享受較多的稅收優惠。四是SDE+計劃,對可再生能源生產進行補貼,2013年約有30億歐元用于資助新能源發電、取暖及綠色天然氣等項目。
(4)研發和創新方面的支持政策
一是在一定條件下,對企業直接來源于研發活動的收入給予15%的所得稅減免,即該收入最終稅率為10%。
二是對研發活動的直接成本進行稅收減免,如設備租用、材料購買等,但不包括工資成本。
三是WBSO計劃,針對在荷進行研發活動的專家給予工資預提稅扣減,降低研發活動的人工成本。2012年扣減比例達46%,工資超過11萬歐元的部分扣減14%。
四是創新型中小企業信貸計劃,由荷經濟部設立,貸款最高比例為新產品研發成本的35%,最高額度達400萬歐元。
五是政府對企業在諸如信息、生物和環境技術方面的投資給予一定補貼。主要計劃:一是BTS計劃:用于環境技術項目,鼓勵公司間、公司與研究機構間的合作,優先用于有一定技術創新和經濟前景較好項目;二是TOP計劃:用于支持風險較高的新產品或服務領域的技術開發,單個項目最高投資金額為500萬歐元或年度投資低于1000萬歐元,可申請獲得項目金額25%的資助(中小企業比例為35%)。這些資助須在項目完成后10年內分期償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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